まつ


前言


擇偶這回事對沒有獨身恩賜的同靈來說非常的重要,影響著下半輩子的人生,甚至下一代上半輩子的成長。即使是年紀漸長未婚的同靈,很多也是因為在擇偶上的堅持或不順才漸漸產生獨身的念頭。身為基督徒,在擇偶的事上應當比世人更加慎重,因為我們考慮的除了地上的事,還有天上的事,是關乎得救與靈命的,豈能不謹慎呢?究竟理想的配偶當有什麼條件讓人期待?我們又該以什麼樣的條件選擇,才不使人意壓過神意?我以一位男性基督徒的身分分享自己的淺見,盼望未來真能覓得那樣的女子。

最令人羨慕的妻子


首先,在經上記載的婦女裡,最讓我羨慕的莫過於「箴三十一20-31」被稱為,「賢婦論」的字母詩中的主角了。她有才德、既賢慧又能幹,能持家又對丈夫的事業有幫助。若真有其人的話將是男子們憧憬的絕代佳人;得著她的確實可謂得神的賞賜、蒙主的恩惠了。在所認識的長輩中尚無人敢以此形容自己或別人的妻子,但這卻帶給我很多理想中配偶的期待,作為擇偶時可考量的條件。

那女子因為敬畏神,擁有許多《箴言》裡談到的美德,常被視為智慧的化身。這樣的特色使她勝過眾女子、超越一切(箴三十一29-30)。由此可知,「敬畏神」對我們信主的人來說幾乎是最重要的條件了。無庸置疑地,理想的配偶應該要同樣信仰且敬畏神的人。

主內聯婚


如果說交往是以擇偶為前提、擇偶又是以結婚為前提,我想基督徒交往的對象本當在同信仰的人之中。並不是說我們不能藉著交往的機會帶領對方來信主,但「主內聯婚」的擇偶原則不能忘記。這是神從舊約就對以色列人的教導,對新約的選民也是如此:要娶信主的姊妹、嫁在主裡面的人(林前九5,七39)。而所謂不信的另一半,是指婚後一方先信主,而另一半未能一起信主(林前七10-16;彼前三1),並非鼓勵聖徒一開始就選擇找未信者為配偶、嫁娶不信主的人。若我們能堅持這樣的原則,相信很多交往與婚姻的問題就不再是問題了。

我見過很特殊的例子,因某位弟兄的說法讓我很佩服他的思考方式!他說他只想找主內姊妹交往的原因,是因為活人勝過死人、要找有指望的活人才可能談感情。理由很簡單,在耶穌的眼中那些未信祂、未聞祂聲音的世人(靈魂)是死的(參:太八22;路九60;約五25-26),即使肉身活著卻如行屍走肉。而照「活著的狗比死了的獅子更強」(傳九4下)的道理,表示任何「死人」,無論她再怎麼「強」(擁有極好的各種屬世條件),仍勝不過一個平凡的「活人」。因此他不會考慮未信主的人,因為在他看來她們總不如神家中的姊妹。這樣的想法乍聽之下很偏激,但確實也有其道理。或許也因為這樣,他能在各種環境下保守自己,不去戀慕未信主的女子。希望我們也能有如耶穌般清楚的屬靈眼光,看明肉體與屬世條件之外那看不見的靈命,以選擇「活人」為配偶吧!

誠實無詭詐


再來,有了信主的基礎,我們要考慮的是真誠實在的信仰與為人。這是我個人覺得擇偶的條件裡次重要的。為什麼呢?真誠是現在複雜的社會裡非常難找到的特質,在信仰上也是。神說人從小時心裡懷著惡念(創八21),且人心比萬物都詭詐,壞到極處,誰能識透呢(耶十七9)?詭詐是惡人的計謀(箴十二5),但若我們學了基督,首先就要棄絕謊言、各人和鄰舍說誠實話(弗四25)。心裡沒有詭詐的才是能登主的山、站在祂聖所的(詩二十四3-5),是蒙福的(詩三十二2),也是耶穌眼中的真以色列人(約一47)。因此真誠的信仰與為人是我非常重視的。

當人有了真誠,交流意見、溝通感情就很容易,不必猜疑對方有二心。相愛時,其他的條件,不管是長相、學歷、才藝、家世背景、工作能力、年齡差異等,就都可以被克服;但人若沒有真誠,無論其他條件再怎麼好,卻讓人感到危險、懼怕與不信任。在婚後,相處久了就能發現那是無法掩飾的,那對彼此的傷害,是很難克服的。期盼在「主內聯婚」是我們最必要的選擇,並且以共組基督化的家庭為目標。因此除了希望自己能真誠的做人、面對信仰以外,也願能在教會裡找到多一點真以色列人,共組美好的基督化家庭。

散發內在美


若有以上兩樣條件,其實就很足夠了。經上固然有很多對男人、女人的要求,若真的要細細挑選恐怕還沒有未婚者可達到那麼完美的地步。而且「擇偶」是為了讓兩人進入婚姻後能一起成長;即使一開始沒有那麼完全,只要能在日後的相處中互相幫助、使雙方人格都有成長,那就是很完美的配偶、我憧憬的絕代佳人了。一個完美的「人」是既有女人的特質,也有男人的特質的,唯有兩個人緊密的生活在一起才能使自己都漸漸變得更像對方、成為更好的人。曾有長輩提醒我:將來找妻子的時候,記得要選一個能夠幫助我人格成長的女孩子。我銘記在心。

而其他的條件有了當然更好,卻不會是我最首要考慮的。如婦女需有見識,喜歡聚會、聽道,靠聖靈減少、遠離各樣私慾的引誘。女人需廉恥、自守、以正派衣裳為妝飾,沉靜學道、一味地順服、不管轄男人、常存信心與愛心(提前二9-15),端莊、不說讒言、有節制、凡事忠心(提前三11),不懶惰、說長道短、好管閒事、說不當說的話等(提前五13),這些都可以參考,但不該當作絕對的條件,而是作為努力的目標使女人往這方向改善、變得更好。

其中,彼得說的「有貞節的品行和敬畏的心、存長久溫柔安靜的心、順服自己的丈夫」是在神面前極寶貴的(彼前三1-6),比頭髮、珍珠、金飾、貴重的華服更顯得重要。我想這也是擇偶時可以注意的,因為這比其他一切外在的價值都更能帶來蒙福的婚姻。如果一個女子有那樣的特質,即使樸實無華、沒有光彩炫麗的裝飾打扮或可愛嬌美的外表,她仍能是我憧憬的絕代佳人、令我魂牽夢縈的理想交往對象。不知這樣的女子對其他男人是否也是有吸引力呢?

最後,說到擇偶時是否需考慮對事業的幫助。我會期待婚姻為我的工作帶來什麼益處嗎?我認為可順其自然:未婚的人在事業上也可做得很好,但若能有「賢內助」的幫忙與支持,更是神美好的恩典;或因我們一起生活在競爭激烈的社會裡,雙方都有一技之長、各有獨立的工作能力亦是很好;或自己的配偶能專心照顧好家庭的事、安頓好工作以外的生活場所,那能使自己無後顧之憂,有寧靜穩妥的避風港得隱藏、抒發、分擔喜怒哀樂及成敗榮辱,這也是一種選擇。這都建立在配偶雙方能互相誠信溝通的基礎上的幫助,我想這才是我所期待婚姻對工作的益處。

期許見到憧憬的絕代佳人


總之,敘述了這麼多,這些都是我曾考慮過擇偶的條件,其中必要的敬虔和誠實是最優先的考量。我須承認,至寫完這篇文章的今天我尚未找到所憧憬的絕代佳人。她並非不存在,因為我確實見過有這樣特質的已婚長輩,使我極羨慕得著她們的丈夫們。但求神引導我也尋得那樣的女子、助我如願找到理想的姊妹為配偶。得著賢妻的是得著好處、蒙了主的恩惠與賞賜(箴十八22,十九14)。願神帶著我和我的「肋骨」到彼此的面前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