郭志忠


大家耳熟能詳的主禱文記載在聖經《馬太福音》和《路加福音》中。茲將這兩段經文對照列在表格1中。《馬太福音》的背景是耶穌勸誡門徒不可像外邦人一樣,想用重複的話來達到祈求的目的。因為這種心態就是拜偶像的心態──把偶像當成滿足崇拜者自己需求的一種工具1。《路加福音》的背景則稍有不同,是有位門徒利用耶穌禱告完的時候,請求耶穌教導禱告,並且特別引用施洗約翰教導他的門徒禱告為例。不管是在什麼背景底下,顯然都是耶穌對門徒如何禱告的一個直接的教導。禱告可以說是古往今來任何信仰崇拜的核心活動,因此這個由主耶穌親自教導的禱告內容,絕對是蘊含了基督教信仰的核心精義,值得我們這些基督門徒好好的理解。

表格1主禱文經文對照


主禱文內容結構


為求解說方便,本文將主禱文的內容分為:首呼、二願、三求、末頌,這四個部分,其中「二願三求」是主體。後續章節將依序解析說明。底下先將此一結構列出:

表格2主禱文綱要結構


首呼:我們在天上的父


一開頭先表明我們禱告呼求的對象是「我們在天上的父」。這個呼求蘊含幾個意義:

我們的父:這表明神是我們人類生命的源頭,間接也顯示人類彼此間是弟兄姊妹的關係。故我們禱告祈求是以一種子女對父母的關係來進行。如經上所說:「你們既為兒子,神就差祂兒子的靈進入你們的心,呼叫:阿爸!父。」(加四6)

天上的父:表明神是天上完全的父,並非世上帶有血氣、不完全的父親。世上的父有時仍會意氣用事、亂發脾氣讓子女害怕。但如聖經上說:「你們所受的,不是奴僕的心,仍舊害怕;所受的,乃是兒子的心,因此我們呼叫:『阿爸!父!』聖靈與我們的心同證我們是神的兒女」(羅八15-16)。可見我們的天父是何等純全良善,其慈愛勝過世上所有的父母。所以我們應坦然無懼來到神的面前,向祂獻上我們的禱告。像浪子比喻中的小兒子,因願意悔改歸回,能獲得父親熱烈的擁抱。

一願:願神的名為聖


希伯來人認為名字足以代表其人本身。例如:

耶和華啊,認識祢名的人要倚靠祢,因祢沒有離棄尋求祢的人(詩九10)。

這節詩句中「認識祢名」的意思就是「認識祢」,而非只是「認得祢的名字」。而且上文「認識祢名」是與下文「尋求祢」對仗,也就是「尋求祢」也可以被寫為「尋求祢名」。

另外,希伯來人認為名字也代表其人之特性。在舊約中神的名為:「耶和華」2,其希伯來原文是一個第三人稱、單數、未完成式、代表「存在」的動詞。在「出三14」中「神對摩西說:我是自有永有的;又說:你要對以色列人這樣說:那自有的打發我到你們這裡來。」(God said to Moses,"I AM WHO I AM.This is what you are to say to the Israelites:I AM hassentme to you.")。這裡中文聖經所譯之「自有永有」就是神的名「耶和華」的原意。這就是神的特性,因為所有人都是「生有時、死有時」,唯有神是「無生之始、無死之終」。

聖經中的「聖」在原文代表「分別」的意思,故常譯為「分別為聖」;而因為被分別出來,故顯為「獨特」或「獨一」。安息日為聖,因為這一天是獨特被分別出來的日子。聖殿為聖,因為這建築物是獨一被分別出來的房子。所以願神的名為聖,就是要我們能將神的特性──「自有永有」,從萬事萬物中獨特分別出來。因為耶和華這名就是永生(自有永有),而這名應該分別為聖──從所有不是自有永有的存在者中被分別出來,乃是獨一的永活真神。

從主禱文的第一句是「願人都尊祢的名為聖」,讓我們得到一個重要的教訓,就是我們要將神擺在第一位,而不是一開始禱告就先想到人、想到自己的需求。因為神不是無生命的偶像──用來滿足個人私慾的崇拜工具;反之,神是永活的神,這一點是我們禱告一開始要先認定、分別出來。所以這第一個祈願的含意,可以說是「一神崇拜」的宣誓,就如十誡的第一誡:「除了我以外,你不可有別的神」(出二十3)。因為假若還有別的神,那天父就不是被分別出來的獨一永生真神。所以在禱告的一開頭,我們不要先想求什麼,應該先「願人都尊祢的名(永活著)為聖(分別、獨一)」。

二願:願神的國降臨


這第二個祈願,可說是宣示我們信仰追求的目標。耶穌出來傳道「說:日期滿了,神的國近了。你們當悔改,信福音!」(可一15),故這福音稱為「神(天)國3的福音」(太四23,九35,二十四14;路四43,八1,十六16;徒八12)。《馬太福音》的這兩句話,其實是相同的概念(所以《路加福音》有古卷只有前一句):願祢的國降臨(在地上,如同在天上);願祢的旨意行在地上,如同行在天上。

這是因為「神的國」就是「神的旨意實行之境界」,就如「大清帝國」就是「大清帝王旨意實行的境界」,故「神的國降臨(在地上)」與「神的旨意行在地上」是同一概念的兩種表達方式。只因人的罪,以致神的旨意在地上無法像在天上,通行無阻;所以我們追求、祈願神的國可以降臨到地上,神的旨意可以實行在人間。若是神的國能實現在地上,則人就得享在地如天的生活,這正是我們信仰追求的核心。

一群屬神的人的集合就是教會。若藉著聖靈將屬神的生命境界(神國)實現在這一群人中,教會就成為基督的身體(因為有基督的生命表現),也成為神的殿(因為有神的靈同在)。所以所有的聖徒靠著聖靈彼此建立,為要成就神的工程,就是神的國在地上──教會。這是眾弟兄姊妹要一起努力追求的。因為神的國不但在我們心裡,也在我們中間。所以我們不但追求個人小我的生命提升;也要追求群體大我(教會)的生命提升,都能達到屬神的生命境界,這就是神國的降臨與實現。

記得先父常講的一個觀念:「若今生無法在地上嚐到神國的美好滋味;那對死後來生的天國怎麼有辦法懷抱信心與盼望?」信主的家人、親戚、同靈,若彼此無法相親相愛、和睦同居,那還盼望將來可以永遠同住快樂天堂,這豈不是荒謬?人並非因住在樂園中而有喜樂;反之一群喜樂的人和睦同居就是樂園。教會中有許多弟兄姊妹顯出基督的愛來,這些典範都叫我們可以因此瞥見天國。

三個祈求


當我們宣示今生最大的目標願望就是「神的國降臨」(在我們心裡,也在我們中間)後,所有的祈求就都是為了這個目的。也就是祈求讓我們現在、過去、未來的生活(我們完整的人生──今生的生命),都能不受阻礙的讓「神的國降臨」。因此,主禱文的三個祈求,就是求神幫助我們,能超越阻礙我們進神國的三項因素──現在的需要、過去的罪債、未來的試探。

一求現在:日用所需,今日賜予


本文:我們日用的飲食,今日賜給我們

古今中外各種宗教信仰的信徒,幾乎都有這一個祈求:「日用所需」。耶穌雖然只說「日用的飲食」,但其實是代表我們所有的日用所需,就是能維繫我們肉體生命的基本需求。不僅是食衣住行,也包含健康平安,因為傷害與疾病都可能危及生命。但與其他一般信仰所不同的是,「日用所需」並非我們信仰追求的目標;信仰的目標是神國──生命的境界,飲食只是生活的手段。生命是目標,飲食是手段;生命是本,飲食是末。切莫本末倒置,錯把手段當目標,正如耶穌所說:

一個人不能事奉兩個主;不是惡這個,愛那個,就是重這個,輕那個。你們不能又事奉神,又事奉瑪門(太六24)。

一個人不可能同時追求兩個目標(事奉兩個主),總是會有輕重之別。耶穌教導我們要能看清:「生命勝於飲食」,也就是「目標(本)重於手段(末)」。

所以我告訴你們,不要為生命憂慮吃什麼,喝什麼;為身體憂慮穿什麼。生命不勝於飲食嗎?身體不勝於衣裳嗎?(太六25)

生活品質vs.生命品質

當我們看重飲食超過生命本身時,就是看重物慾生活,這正是一般世人所追求的。現代人追求物慾生活,美其名為追求「生活品質」;但神國子民應該看重的是「屬靈生命」,應該追求的是「生命品質」。孔子也曾說:「君子憂道不憂貧」。他稱讚他的弟子顏回說:「賢哉回也!一簞食,一瓢飲,在陋巷,人不堪其憂,回也不改其樂。賢哉回也!」《論語雍也第六》。其實任何一個善良公義沒有淪喪的社會,也都懂得這個道理。例如台東的賣菜攤販陳樹菊女士生活清苦儉樸,但將省吃儉用的儲蓄捐獻給慈善機構與學校,表現出美麗的生命品質,因而受到各方推崇。若世人都能照耶穌的教導而行,這世界將何等美麗!

超越現在的需要

所以我們禱告可不可以求考試高分?求工作順利?求愛情婚姻?求病得醫治?求出入平安?可能都可以,也可能都有問題,端看我們的觀念與心態。

首先,必須分辨是否為「日用所需」?還是已成了物慾的追求?

其次,必須分辨是否為「今日賜予」?還是為了積財寶在地上?

及至用俄梅珥量一量,多收的也沒有餘,少收的也沒有缺;各人按著自己的飯量收取(出十六18)。

最後,也是最根本的,是要認知這(日用所需)只是生活手段,不是生命目標(神國神義)。明白這一點,就能接受神的試煉。神有時甚至不賜給我們日用飲食,任我們饑餓,為的是試驗我們是否明白所要看重追求的是神的道,而不是飲食。

你也要記念耶和華──你的神在曠野引導你這四十年,是要苦煉你,試驗你,要知道你心內如何,肯守祂的誡命不肯。祂苦煉你,任祂饑餓,將你和你列祖所不認識的嗎哪賜給你吃,使你知道,人活著不是單靠食物,乃是靠耶和華口裡所出的一切話(申八2-3)。

耶穌在受魔鬼試探的時候,也引用這段經文(太四4),顯示一個人若能清楚生命的目標是神的國,就知道最重要的是遵行神的話。耶穌也親自示範,若能藉著對神的信心,就能超越當下的需要,即便是已經四十晝夜沒有進食的饑餓狀態下,仍能堅持不做違背神旨意的事(接受魔鬼試探,吩咐石頭變成食物),讓神的話(旨意)行在地上如同行在天上。

所以我們所求的若是超過日用所需,就成了貪心。若我們一直掛心憂慮所求的「日用飲食」,就是對神缺乏信心,因為神已經應許要將需要的東西加給我們,只要我們先求神國神義。所以我們當靠主活在當下、一無憂愁掛慮,就像耶穌在「太六31-33」所勸勉的:

所以,不要憂慮說:吃什麼﹖喝什麼﹖穿什麼﹖這都是外邦人所求的,你們需用的這一切東西,你們的天父是知道的。你們要先求祂的國和祂的義,這些東西都要加給你們了。

二求過去:罪債釋放、稱義完全


本文:免我們的債,如同我們免了人的債

耶穌以債務關係來比擬因罪所產生的人與人的關係。當一個人得罪另一個人時,兩個人之間無法和好,兩人之間的和平關係就被破壞了。聖經中的「罪」,原文的意思是「未中靶心」,就好像射箭沒有正中靶心。這表示罪就是一種偏差、不足、不完全的狀態。往往一個人就是言語行為上有了偏差不完全(罪),就造成對他人的傷害與虧欠。耶穌就比喻這樣的虧欠,好像欠了債一樣。

莫當罪的債務人

這世上沒有完全人,所以我們都有罪(不完全),都曾因為自己的罪而傷害過別人,成為罪的債務人。耶穌教訓我們說:「你同告你的對頭還在路上,就趕緊與他和息,恐怕他把你送給審判官,審判官交付衙役,你就下在監裡了。我實在告訴你,若有一文錢沒有還清,你斷不能從那裡出來。」(太五25-26)。這似乎在告訴我們,當我們還在這世路上時,若有得罪虧欠別人,即使只是「一文錢沒有還清」,若沒有採取行動來與人和解,則我們仍然會因此被審判官(神)下在監裡。

耶穌這個例子,說明若還有虧欠人的罪債,都會妨礙我們的禱告。所以過去的罪債不除,將使我們無法祈求神的國降臨。因此我們一定要反省:「我曾經虧欠過誰?誰還對我懷怨」,並採取行動──該道歉謝罪、請求原諒的就要去做。另一方面也求神赦免我的不完全(罪),尤其是我們虧欠人而不知、或虧欠人而難以去和解的罪。

莫當罪的債權人

耶穌在此表達了一個奇妙的觀念:「當我們還留著別人的罪債,自己的罪債也就留著」。因為那得罪我的人,是因為他的罪──不完全的義,而虧欠我。但我若是不能赦免他,這也成為我的罪──不完全的愛,而虧欠了神;因為神是愛,若我們在愛上不完全,就是虧欠了神。而且神是我們共同的天父,若子女間不和好,親子間也無法圓滿和好。所以十字架就是一個和好的道理──主耶穌在十字架上的犧牲,是要叫人與神和好,也要叫人與人和好。當我無法從心裡赦免得罪我的人,不能解怨、不能和好,這就讓綁住人與人之間的關係是罪債4。這樣的罪債不只綑綁了虧欠人的人,同時也轄制了被虧欠卻不能赦免的人。

要當愛的債務人

保羅在「羅十三8」講了另一觀念:「凡事都不可虧欠人,惟有彼此相愛要常以為虧欠;因為愛人的,就完全了律法。」若同樣借用耶穌「債」的比喻,則我們可以說,我們應當要常覺得自己是愛的債務人。台灣人有一句話說:「夫妻就是相欠債」,這是一種半無奈、半嘲諷的感受。但保羅是勸勉我們以一種積極的態度來面對人際關係。

超越過去的罪債

「願神的國降臨」──要讓我們這屬地的生命能提升至屬天的境界,則我們一定要超越過去罪債的綑綁。我們的罪債要求人原諒、求神赦免;但同時我們也要以神的高度來赦免別人對我們的罪債(不管他們有沒有來求和解),這樣才能夠完全脫去罪債關係的綑綁。反之,我們應該以愛的債取代罪的債,讓人與人之間是以愛互相聯結,而不是以罪互相綑綁。這樣神的國才能降臨我心中、實現在我們中間。

三求未來:不落試探、救離兇惡


本文:不叫我們遇見試探;救我們脫離兇惡

魔鬼藉著世上的事來試探我們,要叫我們落入惡的網羅中。我們無法不遇見試探,但求的是不落入試探中。若因為軟弱落在試探中,甚至已經在兇惡的網羅裡時,也求神能搭救我們脫離。我們相信若如此為未來祈求,就能像耶穌所做的──「主又說:西門!西門!撒但想要得著你們,好篩你們像篩麥子一樣;但我已經為你祈求,叫你不至於失了信心,你回頭以後,要堅固你的弟兄。」(路二十二31-32)因為有了這預先的祈求,使門徒後來因軟弱而退卻之後,最終還能夠回頭,重新得到堅固。這樣為未來的試探而禱告,也能讓我們再次儆醒,提防魔鬼的試探。

末頌:國度、權柄、榮耀


本文:因為國度、權柄、榮耀,全是祢的,直到永遠。阿們!

國度:神的國度──我們所追求的目標

權柄:神的能力──我們所倚靠的方法

榮耀:神的榮耀──我們所盼望的結果

雖有些古卷沒有這段記載,但添加本段,使主耶穌的教導,能有一個適當的結尾。正如保羅在「羅十一36」中的禱告──「因為萬有都是本於祂,倚靠祂,歸於祂。願榮耀歸給祂,直到永遠。阿們!」最重要的,我們應當真的了解並從心裡呼應主禱文的內容,而不應把它當成一篇制式的祈禱文來念,這樣才能使自己的靈性,在主禱文的祈求中,漸漸達到成熟的地步。

總結


所以我們當怎麼禱告?耶穌已經親自教導:基本上唯一所求乃是神的國降臨、神的旨意成就;至於其他所求,都只是為了避免人的軟弱妨礙神旨意成就的一種手段,或階段性目標(世上的福氣只是暫時)。耶穌也已親自示範,如在客西馬尼園禱告:「說:父啊!祢若願意,就把這杯撤去;然而,不要成就我的意思,只要成就祢的意思。有一位天使從天上顯現,加添祂的力量。」(路二十二42-43)。所以,不管是為了自己、為了別人,我們都可以禱告祈求病得醫治、求困難得解決、求出入得平安、求工作進行順利等。但是應當知道並相信神的智慧高過人的智慧、神的方法勝過人的方法,所以成就神的意思比成就人的意思最終會更美好。只是人面對困難總是會有軟弱,所以其實是要求神的權柄(power)能力來加添我們的力量,並顯出神更大的榮耀來。是故禱告的中心思想與順序要非常清楚,就是國度(目標)、權柄(方法)、榮耀(結果),並知道這都出於神,因此要常常向神禱告祈求:

願神的國度降臨!

求神的能力加添!

願神的榮耀成就!

(後記:『先求神國神義、使我們在地如天』,這是我地上的父親以前常常教導我們子女的,也是他寶貴的人生體會。寫作此文時他仍在;如今他已卸下世上的病苦。謹以此文紀念他。)

註:

1.詳細論述請參閱《聖靈》月刊第413期拙著:〈盼望真神與期待偶像──從約伯記談起〉。

2.希伯來文只記錄子音,如「耶和華」原文是四個子音。猶太人因十誡不敢妄稱神的名,都以「主」代稱,以致日久忘了其母音為何。結果後來聖經翻譯者以「主」(adonai)的母音取代而翻譯成「耶和華」。

3.聖經中只有《馬太福音》常將「神國」稱為「天國」,但兩者意義相同,在本文中也交替使用。

4.英文的債常用bond這個字,就有「捆綁物、聯結、聯合起來的力量或關係」的意思。